2009.03.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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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说还没有确切的消息说今年广东的五一休假方案被撤销,今天就有了确切消息了:广东转发国办通知 要求省内各单位不再调休。 全文如下: 南方网讯 3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6号),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办发明电[2009]6号文关于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不再进行调休。 此前凡已与旅行社、酒店等单位签订协议的,个人有意愿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在“五一”期间休长假的,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职工本人意愿,灵活安排。 当前,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服务和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地做好“五一”假期各有关工作的衔接,确保满足人民群众休闲休假需求。 各地、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妥善处理好节日期间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全省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假期。 我觉得这件事情,应该会让某些方面赶到尴尬,广东方面也免不了有“朝令夕改”的嫌疑——尽管貌似很无辜。其实3+2+2的调休方案的合理性,也是受到很多人质疑的。就说一点,因为是调休,总的休假天数没有变,休假之后是要补回来的,那休完假之后的那个星期,要连着上那么多天的班,有点让人吃不消。 相关阅读: 曲线恢复五一长假被叫停 广东旅游局深感无奈
2009.03.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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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3月25日上午9时,广东省政府召开“五一”黄金周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五一”放假全套方案:5月1日至7日放假,其中1日为国家法定节日,2日、3日为周末,4日、5日与9日、10日对调,6日、7日为带薪年假。 今天: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 全文如下: 最近,社会上出现了关于恢复“五一”长假的议论,个别地方也在考虑出台相关调整措施。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这一办法是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将部分传统节日增列为法定节假日,丰富了我国法定节假日的文化内涵,增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休假福利。新办法实施一年多年,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合理安排生产生活、满足人民群众休假休闲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广大人民群众肯定,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 二、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该通知已对200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作出了具体安排,各地要认真执行,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职工本人意愿,灵活安排。 三、清明节和“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各地区、各有关方面要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休闲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活动,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和度过节日假期。 这下好了,两天两个政策。今年的五一,广东到底是怎么休? 网上搜了一下,好像还没有比较正式可信的说法。去广东省政府的网站上,也没找到相关的通知或公告。看来,很可能还是按照国家规定,休3天了。 等待可靠消息。